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报名截止:2010-06-12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电工电子电器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二期道路照明工程项目(TW1.51标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05】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福州南台岛;起于湾边互通立交,止于规划魃岐大桥南桥头。
2.2.工程投资:961.286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三环路二期道路照明工程项目TW1.51标段,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标段内容如下:桩号K0+729.61~K8+280段(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为TW1.5-Ⅰ标段、TW1.5-Ⅱ标段)道路照明工程,预算造价961.2861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按照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作此要求),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市政(或路桥或路灯照明或机电或电气)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拟派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要求在榕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其拟派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6月1日起下午为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购买招标图纸,并开据招标图纸发票;同时根据《关于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启动网上匿名报名的通知》的规定,还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0元人民币(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0年6月12日上午9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图纸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以电子光盘(gef格式)为备用。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00490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银行帐号:734111018260017457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